各电动自行车检测实验室及认证企业: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的标准GB/T 31887.1-2019《照明和回复反射装置 第1部分:照明和光信号装置》、GB/T 31887.2-2019《照明和回复反射装置 第2部分:回复反射装置》(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19年10月18日发布,并将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分别替代GB 22791-2008和GB 31887-2015(以下简称“旧版标准”)。
为保证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依据《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科联[2005]18号)和《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用标准修订时有关要求的公告》(认监委2012年第4号)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按照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及旧版标准证书的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标准实施方案
自2020年5月1日起新申请的认证车型须按照新版标准实施认证。
二、旧版标准证书的转换申请
1、中诚公司自2020年5月1日起受理标准转换申请。
2、对于已经获得旧版标准强制性认证证书的产品,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2020年5月1日起,标准实施后的第一次跟踪检查结束前,向中诚公司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针对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实施的检测,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3、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1年5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中诚公司将暂停证书,2021年8月1日后仍未完成转换的旧版标准认证证书,中诚公司将予以撤销。
4、对于在新版标准实施之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变更。
三、短路保护装置控制要求
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第6章第6.3.1.2“短路保护”规定“电动自行车的充电线路和电池输出端应当装有熔断器或断路器保护装置,其规格、参数应当符合使用说明书或其他明示的规定”,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1)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和电池输出端应分别装有熔断器或断路器保护装置,充电线路和电池输出端不应共用熔断器或断路器保护装置。其规格、参数应当符合使用说明书或其他明示的规定且保持一致。
(2)对于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自带的保护装置,不是标准规定电池输出端保护装置;该保护装置应独立于系统部件,而非系统的一部分。
(3)原则上电池输出端口和充电端口不应是同一端口;如果采用同一端口结构,应设计合理电路,确保充电线路和工作电路(电池输出端)的电流通过不同的保护装置。
四、对检测机构要求
各签约检测机构应及时向中诚公司提交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自我承诺及相关资质认定证书附件,经中诚公司确认后方可继续承担电动自行车检测相关工作。
关于短路保护装置,各中诚公司签约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本公告第三部分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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