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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了!我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面积超2000万亩

来源:西南商检国际认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4-02 点击:523 分享:

从农业部获悉,我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已成为推行农业绿色发展的有力抓手、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据统计,目前已在全国创建了水稻、茶叶、畜产品、水果等有机农业示范基地24个,面积超过2000万亩;农业系统认证有机产品企业1009家,产品3997个,其中境外企业66家,产品198个,共向272家企业审核发放有机防伪标签和有机码6.62亿枚。

据介绍,建设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就是把有机农业的抽象理论概念和美好愿景落实到田间地头,形成看得见、摸得着、说得透、讲得明的一种生产方式和生产体系的实践典型。

农业部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要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指导思想,本着因地制宜、质量为先、动态管理、健康发展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质量效益为核心、以机制创新为动力,积极示范先进理念,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独特作用。

附:申报条件

基地应选择在农业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远离城镇、工厂、交通干线。基地应相对独立,自然隔离良好或在周边设立保护隔离带。可能受到污染的基地应进行环境质量监测,环境监测应由农业部认定的监测机构完成,环境质量应符合《有机产品》国家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应成立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导的基地创建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基地创建的总体规划、组织与管理工作。应在基地创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基地创建办公室(简称基地办),作为基地的日常管理机构。基地单元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基地创建第一责任人,负责基地创建方案的具体落实工作。

基地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基地办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基地创建目标、实施计划及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制定生产区域内的质量管理手册、有机生产操作规程、生产技术方案等技术文件,并将相关技术文件发放至各基地生产单元。

基地办应指定具有相关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日常生产管理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基地办应对基地单元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农户进行培训,以提高农业生产和管理水平。

基地单元要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填写年度生产计划表,交由基地办统一存档。

基地应建立有机农业生产体系

基地生产资料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要求。基地要推广使用经国家权威部门认定并推荐使用的有机农业生产资料(包括种子、植保产品、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渔药、生长调节剂等)(以下统称有机农业投入品),严禁购入和使用有机农业禁止使用的生产资料。

基地应相对集中,至少有60%的区域获得合法机构的有机认证,并具有一定规模。其中,大田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不少于5000亩,蔬菜、水果种植面积不少于1000亩,茶园种植面积不少于1000亩,自然生长水产面积不少于10万亩,放牧养殖面积不少于10万亩,其它基地面积不少于10万亩。三年内全部区域必须获得有机认证。

基地应建立可持续生产体系

基地应科学布局有机农业生产核心区,建立多样化的有机农业生产模式,包括有机种植基地、有机畜牧基地、有机水产养殖基地,有机食品加工业发展基地。推广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技术,开展有机肥生产及合理利用,推行粮经作物轮作和间套作以及“畜—沼—粮(菜、果、茶)”等为主要形式的生物物种共生、用养结合等内部资源循环利用的可持续生产模式。

基地应建立产业化经营体系

基地应依托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产销联合,大力推广“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协会)+农户”、“合作社+农户”、“协会+农户”等经营模式,龙头企业、合作社(协会)、农户应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及履约率达到80%,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三年后合同签订及履约率应达到90%以上。

基地应实现内部资源循环利用

基地所涵盖范围应通过秸杆、人畜禽粪便沼气化等利用方式,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等的资源转化、再利用和农村的生态家园建设,其中秸秆综合利用率、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0%,三年后达到95%以上。

基地应建立可追溯体系

基地应在显著位置设立基地标识牌,标注基地名称、创建单位、创建时间等信息。应绘制基地位置图、基地单元分布图并对基地单元统一编号。

基地单元要在显著位置设立标识牌,标注基地单元负责人姓名、编号、规模及所生产的主要产品名称。

基地单元应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生产、收获(包括捕捞、屠宰等)、运输、储藏、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及时做好有机农业生产管理记录,填写记录表,如实记录有机农业日常生产管理活动,尤其是有机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以上记录应实行签名负责制。各种记录应在一个生产季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基地办,记录应至少保存5年。

基地生产的产品应单独收获、存放,避免与非有机产品混杂,严禁使用违禁物品防治储藏期病虫害。

基地生产的产品要实现可追溯,出现质量问题的实行严格的召回制度和责任追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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